欢迎访问杭州市建筑业协会官网!

会员注册
会员登录
杭州建筑业协会官方微信号
关注我们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调研

情况反映第十六期2016年11月29日

时间:2016-12-12 11:04 来源: 杭州市建筑业协会 阅读: 27199

        

 

第十六期

杭州市建筑业协会                     O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杭州市工程建设行业四类保证金调研报告

 

工程建设领域的保证金明目繁多,大量占用企业资金,造成严重负担。今年623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对建筑业企业在工程建设中需缴纳的保证金,除依法依规设立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外,其他保证金一律取消。并且要求:规范保证金管理制度。对保留的保证金,要抓紧修订相关法律法规,完善保证金管理制度和具体办法。

为认真贯彻国办发〔201649号文件精神,切实减轻企业流动资金负担,增强企业活力,根据协会会长办公会议要求,协会对保留的四类保证金执行情况进行调研。调研主要采用统计分析,问卷调查,专题研讨,走访部门、企业等形式进行。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保留的四种保证金的现状

1、投标保证金以项目为单位,均为现金缴纳,最高限额一般不超过80万元。

2、履约保证金以项目为单位缴纳,缴纳比例基本上为合同工程造价的10%。目前采用的形式有现金、银行保函、专业担保公司开具的保函、保险等。从企业调查问卷统计,现金缴纳占35.8%,而且也是被业主最为认可的主要形式。现金缴纳占用资金量大,时间过长,企业负担重。保函形式占到60.2%(其中银行保函占45.2%,专业担保公司开具的商业保函占15%),相比较业主更认可银行保函。企业反映,银行保函的开具,资格审查复杂,企业准入条件要求高,对企业的授信比例低,存入保证金的比例过高,也占用企业大量的资金。

同时,双担保机制没有落实。只有对建筑工程承包方要求向发包方(业主)交纳履约保证金(内容包括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期等的规定),而对建设工程发包方(业主)却没有严格要求向对方(承包方)提供支付担保(内容主要是按期支付工程款、按时完成结算等的规定)。

3、工程质量保证(保修)金计取比例偏高普遍为5%,极少为3%。占用资金量大,至20169月底,统计的6家特级、19家一级、2家二级企业,共有保证金33.96亿元。返回时间随意性大,有的3年,有的5年,有的甚至要滞留8年。部分建设单位存在恶意拖延返回的现象,给施工企业造成很大负担。

4、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主城区各项优惠政策落实较好。如“一地缴存、全市通用”、差异化缴存、对3年内未发生严重拖欠工资行为的建筑业企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予以返还等。

目前企业都是以现金的方式缴纳,占用企业资金。外地进杭企业,在进入杭州市区或萧山区、余杭区、各县(市)承接工程,需分别向工程项目所在地的保证金专户缴存保证金,加重了企业负担。

二、完善四类保证金制度的建议

根据调研结果和企业诉求,为减轻企业资金周转压力,提出以下建议:

(一)投标保证金

     1、采用银行保函。

     落实杭建市发【2016339号文《关于开展建设领域保证金专项清理规范的通知》的规定,在招标文件中注明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包括现金和银行保函形式。在招标文件备案审查时,主管部门对此条更加予以关注。

2、采用会员联保的方式。

会员联保的方式,即会员企业缴纳一定金额的投标联保金给协会,由协会统一保管,出具证明,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后,替代投标保证金。

具体操作时,企业自愿参加联保,缴纳联保金,联保金统一存入指定账户。市建协向联保企业签发联保证明,联保企业凭联保证明投标,无需再行缴纳投标保证金。联保企业参加杭州市区域内建设工程施工投标中,因违规投标保证金需被招标人罚没时,先从专用账户垫付,再由市建协依据授权向违规联保投标企业进行追缴。

详见《杭州市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联保办法》(附件)。

    (二)履约保证金

1、降低履约保证金的缴纳比例,为工程造价的5-8%

因为目前施工企业履约保证金的缴纳比例在合同工程造价的10%左右,建设单位返回时间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款的比例在合同造价的85%左右,也就是说,施工单位在将工程施工完毕竣工验收合格时仍有15%的工程款留在建设单位,该部分资金实际上已经起到履约担保的作用,施工企业再另行缴纳履约保证金就没有必要达这么高的比例(10%)。

2、采用保函的形式缴纳。

规范履约保证金的缴纳形式,明确以现金、银行保函、专业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形式均可,尤其是专业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切实落实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杭政[2015]2号文)14条规定: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体)项目和房地产项目的履约担保采用银行保函或专业担保公司担保方式。

3、采用履约保证保险的形式缴纳。

履约保证保险的形式,即施工单位与保险公司签订合约、购买履约保证保险后,由保险公司向施工单位提供履行施工合同义务的担保,并向项目建设单位开具“履约保证保险单”,向建设单位承担履约保证保险责任。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供“履约保证保险单”后,视同已缴纳履约保证金。此种形式在四川、福建、安徽、云南、湖北等地,已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文推行。

4、严格双向担保制度。

发包方要求承包方提供履约担保的,如果没有工程预付款的项目,应向承包方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在办理施工许可证时,严格审查,作为必要条件。

(三)工程质量保证(保修)金。

1、采用保函的形式担保。

工程结算完成后,质量保证金不留置,直接以银行(商业)保函形式提供担保。开具银行(商业)保函的时间为工程造价结算完毕,建设单位支付全部款项前。银行(商业)保函的保证金额为工程造价的3%5%,保证期限截至竣工验收合格日后的五年。

2、降低计取比例,缩短滞留时间。

严格执行浙建建【201162号文件明确的1-3%计取比例;严格执行“质量保证金滞留时间最长不得超过竣工验收合格后24个月”的规定。建议计取比例为工程结算造价的3%,滞留时间为两年。两年以后保证金全部退还给施工企业(每年50%退还)。

保证金全部返还后,施工企业应承诺继续对所施工工程后期维修负责。其承诺可以银行(商业)保函的形式做出。开具银行(商业)保函的时间为建设单位扣除已发生的维修金退还前期留置的保证金前,保证金额为工程造价的2%,保证期限截至竣工验收合格日后的五年。

3、需要滞留保证金的,建议政府投资项目,交由政府委托的第三方进行集中管理,统一收取、支付和退还。

(四)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1、扩大“一地缴存、全市通用”适用的范围。对符合一定条件的外地进杭企业也给予“一地缴存、全市通用”的政策。如市建委评选的建筑业优秀企业;工程项目所在地良好记录证明等。

2、采用银行保函形式。建议将保函受益人确定为市人保局和市建委,使企业能顺利开具。 

(五)严格审查招标文件的合同条款,严格落实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的相关规定。

三、协会服务

由市建协与市担保协会沟通,由其推荐信誉良好的专业担保公司;市建协以信用等级评价为依据,向专业担保公司推荐企业名单,担保公司对名单内企业,开具商业保函,给予最大限度的优惠。通过协会搭建平台,减轻企业负担。对采用履约保证保险的形式的施工企业,协会将联系保险公司,协助服务。

 

 附件:杭州市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联保办法.docx

 

 

报:杭州市政府办公厅、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杭州市建委市场处、工程处,项永丹、丁狄刚、裘新谷诸领导

送:杭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杭州市建筑企业管理站、杭州市建筑业协会会长、副会长,各区、县(市)建设局、建协,会员单位

                                                                                              

                                                       共印:300份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官方微信号
关注公众号
手机网站
手机访问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