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杭州市建筑业协会官网!

会员注册
会员登录
杭州建筑业协会官方微信号
关注我们

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关于规范民用建筑建设项目 能耗监测系统建设和运行管理的通知

时间:2018-10-10 14:19 来源: 杭州市建筑业协会 阅读: 12178

关于规范民用建筑建设项目

能耗监测系统建设和运行管理的通知

杭建科发〔2016215

各相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绿色建筑条例》、《杭州市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我委组织技术力量,开发建设了“杭州市建筑节能信息管理平台”对民用建筑节能信息和建筑能耗信息实施动态管理。现就规范民用建筑建设项目能耗监测系统的建设和运行管理等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实施对象

(一)201191日起,通过节能评估和审查的单体建筑面积五千平方米及以上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国家机关办公建筑;

(二)201191日至2016430日期间,通过节能评估和审查的单体建筑面积两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建筑;

(三)201651日起,通过节能评估和审查的单体建筑面积一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建筑。

二、实施主体

项目建设单位或业主。

三、实施依据和标准

(一)法律依据

《浙江省绿色建筑条例》第十一条第三款、第二十二条和《杭州市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第八条。

(二)技术标准

1、《关于印发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建设相关技术导则的通知》(建科2008114号);

2、《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用电分项计量系统设计标准》(DB33/1090-2013);

3、《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

四、建设要求

项目建设、设计、节能评估、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当按照各自职能,将“民用建筑能耗监测系统”的建设纳入项目建设流程管理。

(一)设计要求

初步设计阶段应由设计单位明确设计方案,系统图应明确一级及二级能耗节点;节能评估单位应对初步设计方案建筑能耗监测系统进行评估;施工图审查单位应审查系统设计文件落实情况。其中施工图设计文件包含以下内容:

1、建筑能耗监测系统设计说明;

2、低压配电系统图;

3、低压配电干线图;

4、配电设备、电测量及传输设备平面布置图;

5、电测量系统及传输系统线路敷设平面图;

6、用电计量装置及数据采集器接线原理图;

7、用电计量装置及数据采集器线路对照表;

8、设备材料表。

(二)施工要求

建筑节能施工组织设计篇应当包含“民用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建设内容,施工、监理单位应严格按设计图纸和技术标准、规范要求组织施工和监理。

(三)系统建设验收和接入试运行

项目建设单位应按照《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建筑节能分部工程中的监测与控制节能分项工程要求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接入“杭州市建筑节能信息管理平台”进行系统试运行和调试。按照项目属地管理原则,由项目建设单位在“杭州市建筑节能信息管理平台”上填写能耗监测系统接入申请信息,并打印带水印的《能耗监测系统接入申请表》(附件1),提交给项目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接入,接入后试运行和调试时间为7天。

试运行和调试正常后,经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验合格,在“杭州市建筑节能信息管理平台”上打印带水印《建筑能耗监测系统信息接入说明》(附件2),盖章确认后作为建设单位组织项目竣工验收的条件之一。

(四)工程竣工验收

工程竣工验收前,项目建设单位应取得《建筑能耗监测系统信息接入说明》,否则不得组织工程竣工验收,质量监督部门不予出具质量监督报告。

五、建设监管

市与区、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项目民用建筑能耗监测系统的建设和接入进行日常监管,建设单位未安装建筑能耗分项计量及数据采集传输装置的应限期整改;逾期未

改正的按《浙江省绿色建筑条例》第四十四条予以处罚。

各质量监督部门要加强民用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建设过程中的监管,督促施工企业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组织设计以及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进行施工,对不符合要求的督促施工企业限期整改。

六、运行监管

市与区、县(市)建设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已接入“杭州市民用建筑节能信息管理平台”的民用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实施运行监管,建立核查机制,负责区域内项目数据的核查,确保平台数据正常运行。如发现数据异常或掉线,区、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及时进行核查,并对建设单位出具《建筑能耗监测系统整改通知单》(附件3),告知建设单位在规定时间内予以整改,逾期未整改的予以通报。

七、其他事项

(一)对201191日起通过节能评估审查,且已组织竣工验收的建设项目,如未设置建筑能耗监测系统或已设置但未接入“杭州市建筑节能信息管理平台”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当按本通知要求做好补设置或补接入工作,并确保建设项目建筑能耗监测系统正常运行。

(二)对涉及既有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的项目,按要求同步设置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并接入“杭州市建筑节能信息管理平台”。

联系人:市建委信息中心贾小梨,电话:87130609

 

附件:1、能耗监测系统接入申请表.docx

2、建筑能耗监测系统信息接入说明.docx

                3、建筑能耗监测系统整改通知单.docx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654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官方微信号
关注公众号
手机网站
手机访问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