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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及配套示范文本研 ...

时间:2018-04-17 14:36 来源: 杭州市建筑业协会 阅读: 22007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及配套示范文本研讨会在杭召开

 

4月14日,杭州市建筑业协会、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在杭州新侨饭店联合召开《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及配套示范文本研讨会,来自建设工程设计、施工、咨询企业的专业人士及律师等35人参加。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裘新谷、市场处处长郭群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市建协副会长兼秘书长廖原主持。这次会议是继4月9日中国建筑业协会和建纬律师事务所在上海召开后的又一次专题研讨。

市建委副主任裘新谷首先代表行业主管部门热烈欢迎三个地市的专家参加研讨会,衷心感谢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给浙江省、杭州市企业反映诉求的机会。随后,他向大家通报了目前杭州市所做的工作。杭州市认真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按照国务院19号文件精神,大力推行工程总承包。作为工程总承包试点城市,经省厅批准,公布了151家工程总承包试点企业,推行了杭州国际博览中心、G20峰会主会场、江干九堡文体中心等23个工程总承包项目,并及时进行了跟踪、梳理和总结,以此促进杭州企业提前组建专业化的管理团队,加快人才的培育,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但由于推行工程总承包的法律法规及政策环境不完善,示范文本尚未配套,设计、施工分离的传统模式烙印太深,新工艺、新工法、新技术以及复合型管理人才缺少等原因,给杭州推行此项工作带来很大困惑。针对这些问题,裘新谷对《管理办法》及配套合同示范文本的制订表示肯定的同时,从一名专业人士的角度,提出了建议。他指出,《管理办法》目的性一定要明确,要真正体现又快又好的优势;职责一定要明确,旗帜要鲜明,要让总包单位有真正的获得感和实惠感。示范文本既要无限接近FIDIC条款,又要结合我国实情,明确解决问题的途径和机制,更具操作性。

合同起草组组长、中华全国律协建房委主任、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主任朱树英向与会代表阐述了《管理办法》及其配套合同示范文本起草的背景。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律师郑冠红和中华全国律协建房委委员、采购合同分课题组操作指引组长周丽霞分别对《管理办法》和示范文本的起草过程和重点研讨内容作了介绍。

与会人员结合实际,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和配套合同示范文本发表了各自的意见并进行深入讨论。

市建委市场处郭群处长认真听取了与会人员的发言,认为大家准备充分,发言质量很高。根据大家的发言,她围绕着《管理办法》要明确项目投资、工期、质量三大目标如何管控;责、权、利如何对等,风险与利润之间如何匹配;示范文本要与现有的法律法规进行衔接等三方面进行了归纳,并结合管理实践,谈了自己的看法。

最后,朱树英主任作总结。他对杭州市建委与市建协对本次会议的大力支持、对与会者的积极参与表示感谢。他说,浙江不愧是建筑强省,建筑业的改革走在全国前列。推行工程总承包有试点企业、试点项目、更有试点经验。与会人员通过自身实践,认真、负责、细致地对《管理办法》及其配套合同示范文本提出宝贵意见。他希望与会领导、专家能以书面形式继续提供新的意见和建议,并热情邀请大家参加将在北京召开的“关于工程总承包法律制度的专家论证会”,为推进工程总承包立法工作和配套示范合同文本的完善献言献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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